八年前,曾到过巴塞,那是初到法国的第一次旅行,从巴黎杀到图卢兹,过安道尔,至巴塞罗那;回马赛,走aix,经里昂,还师巴黎,横跨大半个南法,历时大半个月,之后也便一发不可收拾。
再次踏上去往巴塞的火车,不为别的,就为度个假,散个心。颇爱这样的旅行,每隔一段日子总要出去走走,把一切烦心事抛在脑后,哪怕只有两三天,换一个地方,换一种心情,徒步也好,自驾也罢,哪怕擒来一把椅子,坐在阳光下晒晒太阳,读读书,也是极其舒服的一件事。we cannot change every little thing that happened to us, but we can change the way we experience it.
记在Besalu的
买的是到巴塞的票子,却在Girona跳了车子,从Girona直接坐上转Besalu的大巴,40分钟就到了。Besalu一个被遗忘在时间轴上西班牙北方的小城。相较于大城市的烦嚣,更偏爱小城镇的静默,城市大了,就愈发找不准自己的位置,快节奏的生活让人迷失,沉沦于纸醉金迷而愈发不能自拔,小城镇就挺好,静静的,几百年前啥样,现在还啥样。
小镇古朴,城区不大,没几分钟就能转个透净,乏了,河畔寻一石头,坐着,那桥百看不厌。点了瓶啤酒,瞅着夕阳,舒服~
记在Olot的
从Besalu到Olot,大约有31公里,之前研究过地图,感觉问题不大,但山里天黑的早也着实不敢大意,天刚蒙蒙亮就出发了。西班牙的徒步线路,远没有法国德国的标识清楚,走的是GR2的线路,依旧是红白标。只是天长日久的风吹雨淋,有些标志便没了,极易迷路,亏得来前准备了徒步地图和GPS。有些路上已经枝叶弥漫,带刺的藤条从树冠上高垂下来,得披荆斩棘的走,走下来身上的划痕沁着血滴子。
走出Besalu不远,遇上了打猎的小哥,他英语不好,我西语不会,就这么连笔带划的交流,他说走这条路的人不多,而我是他遇到过的第一个亚洲人。他问我去哪里,我说Olot。他表示很惊讶。他说,Olot还很远,你至少还要翻三座山!恩,晓得。
当初选择这条路线,是因为发现这条路横穿Garrotxa火山公园,当年走过克莱蒙的火山线路,很美,加上自小对火山的也有一种莫名的向往,就想着来看下。Olot的火山远逊于克莱蒙,但秋景永远不会让人失望。
记在Montserrat的
Montserrat,我喊他圣山。来前,死胖子阿毛极力推荐,说我会爱上这里的。如阿毛所言。
圣山不高,海拔只有1200米,于巴塞以西,乘小火车可以到达。山中藏有修道院,和大多数宗教性传说类似,有一神父来郊游,一看这山:哎呦,不错哦。于是对人说,这山有灵气,于是乎,在这山上修了修道院。是加泰罗尼亚地区有名的朝圣之地,所以我喊他圣山。不过这山的确有灵气,兀的从底下窜出几块大石头,石林般杵在那里,后来西班牙小哥说,如此地形,欧洲仅此一处。
来前,小雪曾告诉我她在巴塞罗那学习西语,于是相约一起爬山。
小雪其人,当年北航登山队队员,先后登顶雪宝顶,玉珠峰,意大利帕拉迪索和法国的aguille tour及les dome miage。今年9月,单枪独闯科西嘉GR20,女子中的汉子,汉子中仍是汉子。为人豪爽,仗义执言。扔在水泊梁山,定是孙二娘一般的角色。小雪想去南美,便不顾老公反对,只身前往西班牙学习西语。对于每一个有梦想,且切身追逐的人,都是朝圣者。
坐车至Monistrol-villa,徒步上山。亦是条GR的线路,一路有红白标,山不难爬,一小时便上去了,上至高处,可眺整个峡谷。 爬到半山腰上的修道院,继续上山。山上有多条徒步路线,来前曾看到最山巅之处有十字架,便和小雪决定先登最山巅处,以便一览无余。
太阳快落山时,仍没找到那个山下看到的十字架,小雪说,她有习惯,爬山一定要至顶。于是,加紧脚步,爬到了最近的山巅,正值夕阳,山下升起了云雾,汇成云海,只有山巅裸露其中,望去如空中楼阁。夕阳的余晖照得各个山头泛红,天际发紫,滚圆的日头,在云海中翻滚,这应是我看过最美的夕阳了!
看完日落,抄小道下山,天已尽黑,送小雪坐上了回程的缆车。而我住在了山上,以便第二天继续爬山。
翌日,大雾,能见度不过5米。也就没能如愿的看到日出。今日的大雾造就了昨日的云海奇观,也罢,鱼和熊掌岂能兼得。旅馆呆到11点,看雾散去了些许开始爬山,又花了一天的时间摸清了山上的所有路线,买了张地图,为下次来做准备。
记在巴塞罗那的
从Montserrat回到巴塞已是晚上,与小雪相约海鲜自助,自助店叫Wok Dao,极力推荐。海鲜都很新鲜,味道也很不错,生蚝龙虾吃到吐。
在巴塞罗那的日子几乎绕过了所有“主要景点”,就是由着性子在大街小巷里游荡。一是八年前来过,二是不喜欢直奔主题的旅行,相较于排一两个小时长队的景点,更宁愿过大门而不入,慢慢的信步闲游,没准会遇到什么惊喜。工作的久了,难免会变得有些功利心肠,少有的,闲将下来,换个角度去审视自己,才发现自己愈发的不讨人欢喜了,这个时候,最重要的不是去谋求什么,而是找准自己的位置,明白自己真正想追求什么。不妨轻轻的问声自己,我是谁?我想要什么?
小雪晚上下了学,陪我哥特区闲逛。她讲述着她的传奇:当年在开普敦难民营做实习,隔壁藏着大毒枭,晚上听着枪声入眠;再当年独闯印度,被邀请去大象村,就这样被陌生人骑着摩托载着,在印度的小道上飞驰。 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,既需要谦逊,也需要勇气。 我应是没有这样的勇气,我总是理性的去评估每一件事,但或许这就是世界上所需要的,少一点理性,多一点信念。对于梦想的执念。
关于《一个人的朝圣》
这次依旧是一个人上路,陪伴我的是阿楞,花生,啤酒和 Rachel Joyce的《一个人的朝圣》。
旅行完了,也读完了这本书。与其说哈罗德是横跨英格兰的旅程,不如说是一个探寻自我的过程。
前段时间,看过一个Ted talk,关于冥想的,里边反复提到一个词,叫step back。我理解的意思大致为类似Doctor Strange里的灵魂出窍。从自己的本体,生活中释放出来,回头审视一下自己。
一个人的旅行是一个极好的Step back的过程,静静的一个人走在路上,可以思考很多。虽是两只脚轮番的做迭代运动,却能让本体从原先的轨迹中脱离出来,静静的看着原先生活中的自己,才发现自己变得愈发混蛋了。
要放手,放开那些原本以为自己离不开的东西,才能去追寻真正想要的。想要的太多,便愈发的不切合实际,所谓断舍离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