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地日记

很突然的,决定来苏格兰了。

借着之前某公司面试办的签证,决定好好的在英伦几个国家玩一下。走了伦敦,也许期望太高,也许时机不对,哪怕是连续四天的晴空万里,也总觉得不那么的讨人喜欢,便决定去山里走走,相较于城市,大山才是我的归宿。

The west highland way是苏格兰第一条徒步线路,久负盛名。最初本打算一个人走,后来幸得wonder和康康加入,时隔六年,当年一起走勃朗峰的小伙伴重聚首。

Day0 4月29日 Glasgow

4月28日周五下午翘了公司的会,早早地来到机场,巴黎飞伦敦,转夜巴士,坐一夜车到Glasgow。以前没有坐过欧洲的夜大巴就想体验一下,本以为国外的夜大巴会没多少人坐,结果候车大厅挤满了人,大巴也爆满,好在我是一个上车就能睡的主,无论飞机轮船还是汽车,上车几分钟必然犯困,一般醒来也就该下车了。

早上7点到达Glasgow,店家还没开,旅馆也没能登记入住,便在城市里溜达。格拉斯哥是苏格兰最大的城市,但本身并无特别亮眼的景点,然而作为艺术之都,大街小巷都画满了巨幅的壁画,每走几步抬头没准就能碰见惊喜。

Day1 Milngavie -> Drymen 21.48km ↗226↘229

传统的苏格兰早餐是极其丰盛的,充斥着各种肉肠肉饼,再辅以豆子,面饼,鸡蛋,各个都是充饥饱囊的料,早上吃一顿绝不会想下一顿,对于徒步者是真真极好的,一般因为赶路,中午极少有正经吃饭的机会,多是塞几块面包充饥,这下子连面包都省了去了,早上饱餐一顿,到了下午也不会觉得饿。

一路订的旅馆多是包早餐的,吃了早餐,从Glasgow坐火车到徒步起点Milngavie,下了火车,有很明显的标志牌,来这里的大部分是徒步者,跟着人流也绝不会错。

第一天的风景着实一般,起初的风景颇有法国中部的样子,只是到了后半段便无聊至极了,沿着一条没了水的沟子前进,怎么望不见半点色彩,不免得有些失望。

来前做了功课,这条路极其好走,在徒步路线中属于入门级,一马平川的路,闭着眼也能走了,结果一时大意,一个趔趄,扭伤了膝盖,膝盖肿成了面包,简单判断了一下,骨头没问题,应是软组织扭伤或者韧带拉伤了,走路应该没问题,只是不能弯曲,每次弯曲,就感觉有锯齿拉动肌肉,每走一步是膝盖都是钻心窝子的疼。自己选择的路,跪着也要走完,便一瘸一拐的往客栈挪去。

花开两朵,各表一枝。由于康康,wonder和我,我们分开订的往返行程,二位中午飞机才到Glasgow开始徒步,约定晚上在客栈见面。这两位都是能上天入地的主儿,一路飞奔,几乎与我同时抵达客栈,比我快了近三个小时。。。

Day2 Drymen -> Rowardennan 26.11km ↗634↘642

昨夜膝盖疼的厉害,肿的也厉害,依旧不能弯腿,寻思着,鉴于昨日风光一般,不如坐车跳过一段,储存体力养好伤,好看后边的风景。主意已定,但终是耐不得康师傅的念叨。徒步者不轻言放弃,哪怕一小段没有走,这一个徒步路线就不算完成,我也不想一时之念,偷了个懒,而让自己后悔。最后决定还是拖着残肢,一瘸一拐的上路了。路上巧遇了法国来的小护士,她见我瘸的厉害,就给了我一个止痛片和按摩油,抹上了按摩油,膝盖的疼痛缓解了许多。

绕过林子,转上山头,眼界便开阔起来。脚下的Loch Lomond湖是一个纵贯南北的狭长的湖,一眼望不到头儿,是大不列颠岛上的最大的淡水湖,今后两天的路就是沿着湖边从南到北。美是美,但大概去过意大利的湖区了,总感觉有些Como湖的意思,终是冲着高地来的,不免的还是有些失望的。

此时小护士的药效发作了,腿已感觉不到痛楚,便赶忙下山,下至小镇Balmaha,是个小渔港,有船渡对岸,正值午时,三人便在小镇草坪上吃了午餐休息片刻继续赶路了。

之后的路便是沿着湖边,蜿蜒向前,虽是湖边,但并不是一马平川,上上下下反反反复,累人的很。终点是Rowardennan,算不得一个镇子,只有一家旅馆,一家青旅,一个停车场。青旅便在湖畔,风景怡人,楼下的大厅正对着湖面,躺在沙发上,喝着啤酒,看着太阳慢慢的隐去,睡意也盎然了。

Day3 Rowardennan -> Inverarnan 25.23km ↗679↘680

今天的路与昨日后半程相仿,沿着湖边起起伏伏,只是多了许多大石头,拖着条残腿就愈发的困难了,风景依然没有什么起色,就只能路上调戏些花儿鸟儿羊儿马儿做做乐子。

一路上,不乏长者,想起了巴黎户外大佬赵菲的一个朋友圈。

如是,每次徒步,多能遇到白发苍苍的老者,和他们攀谈起来,也异常的轻松,他们会告诉你山里哪些野果能吃,哪些路段漂亮。今年跑圣米歇尔马拉松的时候,偶遇一位祖籍台湾来自波士顿的大爷,大爷今年60多了,他自豪的告诉我,这是他今年第50个马拉松,他的医生告诉他,他的心脏只有20岁,他会一直跑下去,他告诉我,他年轻的时候也是BQ级选手,他跑过大满贯,说到他的成绩的时候,他总是异常的兴奋,这是他值得炫耀的,他倒是丝毫没有跟我提及他儿子。人活一世,老了却只能炫耀的自己的孩子,不觉得可悲么?

忍不住,还是想再转一遍老同桌的一句话:“我只希望我们的孩子是个幸福的普通人。我跟他爸一再强调,希望我们把她只是当做来参与我们生活的成员,而不是家庭的中心。毕竟夫妻才是能携手走过这一生的终极伴侣。”在我当年的熏陶下她形成了如此积极的人生观,我表示很欣慰。

言归正传,客栈在Loch Lomond湖的南端,是由一家300余年的旧别墅改造的,屋内尽可能的保持着旧时的样子,看得出以前的主人必是人丁兴旺的大族,屋内处处以动物标本和发黄的老照片修饰,木地板咯吱作响,昏暗的灯光总让人觉得异样。

山中的生活总是自在的,洗漱停当后下来吃饭,正赶上酒吧里演唱会,三人便寻一角落的桌子,吃着肉喝着酒听着歌。

Day4 Inverarnan -> Tyndrum 21.48km ↗504↘294

今天的路程相对轻松,没有什么压力,边走边玩,一路一直沿着山谷,在铁道两侧徘徊,下午三点多就来到客栈,明日会有30公里的路,养精蓄锐吧。

Day5 Tyndrum -> Kingshouse 30km ↗604↘517

今天应是最虐的一天,30公里的路程,好在膝盖已经好了许多,早上6点吃饭,启程。

wonder考虑到路线太长想多留些时间后半段照相,便坐火车前往中间的火车站bridge of orchy。我和康师傅步行前往。前边11公里一直沿着火车道走,景色也逐渐的壮丽起来了,高地的景色出漏端倪:山愈走愈高,景愈走愈壮,人愈走愈少,幅员也愈发的辽阔了起来。

bridge of orchy是高地的小站,有火车大巴从格拉斯哥通往威廉堡,下次欲走高地者,若是时间有限,完全可以跳过前面四天的路程,真正的高地,从现在开始。

过了bridge of orchy便入正题了,层峦叠嶂,无寸木避日,好在晴空万里,若是下雨就惨烈了。

走完这29公里是个滑雪站,有缆车可以抵达附近一座700多米的高山,时间尚早就欣然前往了,缆车是telesiege,就是那种公园的长椅,一根绳子吊在半空,雪站常见,但没了积雪,加上高地把人吹谢顶的大风,如山谷之上荡秋千,总觉得一个不留神,就可万劫不复。好在我比较争气,下来的时候裤子依旧是干的。

Day6 Kingshouse -> Kinlochleven 16.04km ↗466↘707

许是许久没有走长线的缘故,习惯了城市的身体,在缺乏补寄的荒野里接连的发出了抗议,嘴唇干裂,口内生疮,身上也出现了不适的过敏症状,好在膝盖的伤恢复的差不多了,走的依旧缓慢,但基本不影响行走了。

早上从威廉堡坐车回到昨日的终点king’s house hotel。一路风光,高远孤寂,从Kingshouse拐上山头,翻过山坳,再回看一眼高地,高地的精华全在这里了,尔后的景色便大不如前了。今日路程不多19公里,从山坳下至山下,便到了旅馆。

Day7 Kinlochleven -> For William 24.05km ↗741↘814

今天是west highlande way的最后一天,却丝毫不轻松,要走近25公里。
出了镇子转上山头,之后便一直沿着山谷走,这一段路也是摩托越野的赛道,正值赛季,不知道是比赛还是练习,一辆辆摩托车迎面而来,飞沙走石,满天尘土,走了半晌,终于躲过了了摩托车队,徒步者无不皆大欢喜,鼓掌撒花庆祝。这时便能看到明日要爬的英国最高峰ben nevis,登山的路,曲折而上,如蟒蛇一般缠在最高峰上。

逾近城,景色也愈发一般了。

和两个吃货同行的好处就是,他们总会在前一日查好第二日会经过哪些不能错过的餐馆,我是没那个性子,有肉吃就成,wonder康康昨日晚上查得威廉堡排名第一的饭店,离徒步终点不远,下至山底,过了河,便是。
前菜烩羊肉,主菜大汉堡,加上一扎啤酒,对于徒步的人来说,解饿,解渴,解乏,解暑。

至此,West Highland Way154公里全部走完。感谢两个小伙伴一路毫无怨言的陪伴;感谢上天连续一周晴空万里,当地居民告诉我们,他们一年也未必能遇见这么长时间的晴天,尤其在这个季节,往年总是暴雨连连;也感谢受伤的残腿,没有掉链子,陪我走完了这一程。

Day8 英国最高峰Ben Nevis 24km ↗1406↘1435

West Highland Way虽然已经走完,而英国最高峰Ben Nevis就在威廉堡不远,就像小时候考试的附加题,不做,总觉得别扭。

爬Ben Nevis的起点离住的地方有三公里。徒步三公里算是热身,之后便沿着曲折向上的山路慢慢爬了。

ben nevis并不难爬,只是中间有一段乱石岗不太好走,难度和科西嘉gr20的乱石岗差不多,爬到山巅处仍有积雪,山顶的阳光极其刺眼,望天白茫茫,望地白茫茫,没两分钟就头晕目眩,什么都看不真切了,第一次感受到雪盲症,也明白了为什么登雪山要带墨镜了,好在出去旅游有随身戴墨镜的习惯,换上墨镜,缓了一阵子,便又能看见东西了。

Ben Nevis一面是峭壁,一面是山包,从山包爬上去并不艰难,山顶便是平突突的一片了。因为是最高峰,周围的群山便愈发的矮小,也早已望不见昨日走过的路,天气极好,能见度极高,可以望见远处入海的峡湾。山上发呆发了一个多小时,实在受不住了,一是脚冻的冰凉,鞋袜在雪地里已经湿透,二是日照的头晕,山顶的紫外线刺得浑身发烫。下山后照了镜子,就这几个小时的时光,周身尽黑。

为什么要爬山?
因为山就在那里。

留下评论